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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2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卫生行业标准《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》,编号和名称如下:WS/T 819—2023 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,该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标准规定了县级综合医院万元及以上设备配置的基本原则,并根据医院规模提出设备配置的品目和数量。本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500床位规模的县级综合医院。
超声引导可视人流机器作为妇产科配置设备被明确在标准之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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